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坚持三链同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已经2020年9月29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新乡市坚持三链同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坚持三链同构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市,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三链同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18号)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坚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四化”方向,坚持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夯实产业基础,全面提升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建成粮食产业强市。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粮油加工转化率达到90%以上,主食产业化率达到65%以上,粮油精深加工产值占粮油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70亿元以上。重点发展小麦、玉米、稻谷、花生等精深加工产业,努力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和粮油品牌,大幅提升绿色、有机、优质粮油产品供给能力,基本建成产业链健全、价值链高效、供应链完善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
二、加快延伸产业链
(一)延伸小麦加工链。重点提升面制主食产业化水平,提高小麦精深加工能力。鼓励小麦加工重点企业发展馒头、鲜湿面条等主食产业化生产线;支持面粉制品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馒头粉、面条粉、面包粉、糕点粉等专用粉供给量;鼓励速冻食品和面粉制品企业发展早餐食品、预混合粉、多谷物营养强化粉以及其他具有特定功效的面制食品;支持发展小麦淀粉、谷朊粉等精深加工产品;鼓励小麦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提高小麦麸皮和胚芽深加工程度和利用率。到2025年,小麦加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培育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企业12家。(市粮食和储备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负责)
(二)延伸玉米加工链。重点提升玉米精深加工水平。优化玉米加工产品结构,提升有机鲜食玉米、高端食品、饲料和宠物食品加工能力;发展玉米淀粉、生物产品、医药产品、化工产品等深加工产品;支持以玉米为原料,发展食用酒精、生物燃料、有机肥料和化工原料等产品。到2025年,玉米加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培育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企业2家。(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粮食和储备局、发改委等负责)
(三)延伸稻谷加工链。重点提升米制主食加工及稻谷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强化绿色有机大米、休闲食品等加工产业,发展汤圆、米粥、米粉、米乳和方便米饭等米制主食;以稻谷副产物为原料,发展米糠健康食品、大米淀粉、可降解餐具、环保板材、纤维素、化工产品等深加工产品。到2025年,稻谷加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4.5亿元,培育年产值2亿元以上的企业1家。(市粮食和储备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四)延伸油料加工链。重点提升花生、大豆、芝麻、油菜籽等油料精深加工水平。以全市建立的100万亩优质花生基地为依托,开展花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活动,推广高油酸、高油花生、双低油菜品种,优化植物油产品结构,提升各类特色植物油加工能力。强化油料副产物综合利用,以鲁花集团、亮健科技、华豫油脂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发展方便、休闲、保健食品和医药产品、美容护肤品等深加工产品。到2025年油料加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培育年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1家。(市粮食和储备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三、着力提升价值链
(一)提升绿色化水平。鼓励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以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为重点,提高原粮综合利用率,构建绿色粮食产业体系。引导原粮生产和收储绿色化发展,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推广绿色收储新技术,节能增效。发展绿色、有机种植技术,增加绿色有机粮油供给量。加快粮油加工和产品包装绿色化,促进优粮优加。(市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负责)
(二)提升优质化水平。加强优质粮油品种研发推广,优化种植结构,围绕黄河滩区、太行山地、黄河故道区、太行山山前平原区四个重点区域,打造一批粮油生产优势区,提升优质强筋小麦、绿色水稻、优质花生、优质油菜籽等原粮、油料供给量。建立标准“领跑者”激励机制,鼓励市内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质检机构、大型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修订。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统筹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市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农科院等负责)
(三)提升特色化水平。支持我市粮油加工企业开发生产新型面粉制品、米制品、杂粮食品等名优产品,开发生产低糖、低脂、高蛋白等个性化、功能性特色粮油产品,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解决产品同质化竞争问题。挖掘粮食文化资源,鼓励发展“粮食+文化+旅游”产业和工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支持建设粮食主题文化小镇。(市粮食和储备局、发改委、文旅局、工信局、商务局等负责)
(四)提升品牌化水平。实施粮食品牌战略,加大对粮油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利用“河南粮油”品牌培育计划的平台,开展品牌宣传和产品推介,进一步提高“延津小麦”和“原阳大米”中国地理标识商标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支持打造“延津优质花生”品牌。支持、引导粮油加工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支持企业参加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知名展会,提升我市粮食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市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四、积极打造供应链
(一)打造优质原粮供应体系。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提升耕地质量。加强优质原粮品种选育和优质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研究推广,优化种植结构,围绕“四个重点区域”打造规模化种植基地,扩大优质粮油作物种植面积,推动优质粮油定向收购和订单生产,促进优粮优产。支持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收购和订单生产、创办农民粮油合作社等方式,选择合适地区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基地。到2025年,全市优质原粮种植面积达到400万亩。(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农科院、粮食和储备局等负责)
(二)打造现代仓储物流体系。实施“绿色储粮”工程,推动粮油仓储设施现代化、智能化,提高仓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促进优粮优储。推广原粮物流散储、散运、散装、散卸新技术,提升粮食物流效率。鼓励有铁路专用线的粮食仓储企业发展铁路运输,打造粮食物流交易节点。(市发改委、粮食和储备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新乡车务段,有关县〔市〕、区政府等负责)
(三)打造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粮食种植、收购、仓储、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监管。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建成市县两级粮食质检网络,提升粮油企业和粮食质检机构检验监测能力。支持新乡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创建国家小麦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制定超标粮食处置办法,实施市县为主、省级补助的处置费用保障政策。健全进口粮食联合监管体系,强化外来植物有害生物防控管理。(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科技局、新乡海关等负责)
五、工作重点
(一)实施示范创建行动。利用新乡优质粮食主产区优势,培育、认定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做大做强一批粮油加工基地、产业园区,重点建设延津县食品产业园区,支持建设以五得利为核心的面制食品产业园、以米多奇为核心的休闲食品产业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和产业集聚区综合带动作用。(市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等负责)
(二)实施内联外引行动。深化粮食企业改革,以市场化方式整合相关资源,打造竞争力强的大型粮油企业集团。支持小麦产业化联合体建设,鼓励各类涉粮市场主体组建粮食产业联盟。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国内外粮油加工知名企业来新乡投资。(市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粮食和储备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三)实施科技创新行动。落实“科技兴粮”“人才兴粮”战略,加大粮食科技投入,加快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粮食科技创新体系,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粮食科技研发中心。设立粮食产业发展专项科研经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育种、作物栽培、粮油精深加工等方面加大科研投入。加强粮油专业人才和技能工人培养。(市科技局、粮食和储备局、发改委、人社局等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本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或专项规划;要建立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粮食产业统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统计数据共享,提升统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市粮食和储备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统计局、商务局、资源规划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发挥各级财政奖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粮大县和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向,各县(市)、区政府获得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60%。推广原阳县3000万元高效农业发展基金经验,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县(市)、示范园区、加工基地、龙头企业建设和发展。各县(市)、区财政资金、政府债券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要加大对粮食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委、粮食和储备局等负责)
(三)强化金融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粮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提升信贷额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农发行要发挥政策性银行优势,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各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放宽粮油企业担保条件,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对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发行债券融资工具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实现融资的企业,省财政按照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标准给予补助,市、县级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各县〔市〕、区政府,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财政局、粮食和储备局、农发行新乡市分行等负责)
(四)落实用地政策。加大粮食主产区建设用地保障力度,产粮产油大县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粮食产业用地。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倾斜支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依法处置土地资产,土地出让净收益(扣除上缴或上级政府应计提的费用)原则上通过支出预算安排用于企业发展。对接县域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推动粮油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各县〔市〕、区政府,市资源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委、粮食和储备局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