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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创区单位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奖励
政策性质:自创区政策
主管部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领域:科研项目
申报方式:随报随办
实施期限:三年
起止时间:2021.01.01 - 2023.12.31
支持范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政策简介:对自创区内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课题)合同实施进展情况,按项目上年度实际国家拨付经费的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年度奖励额不超过60万元,每家单位年度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
【省科技厅】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
2020-10-09
【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0年度项目的补充
2020-05-18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2019-08-12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2019-05-07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2019-04-26
【省科技厅】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
2018-10-24
【省科技厅】开展2017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工作
2017-02-15
【省科技厅】开展2016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工作
2017-01-04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印发《河南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实施细则》
2020-12-28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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