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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创区单位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奖励
政策性质:自创区政策 主管部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领域:科研项目 申报方式:随报随办
实施期限:三年 起止时间:2021.01.01 - 2023.12.31 支持范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政策简介:对自创区内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课题)合同实施进展情况,按项目上年度实际国家拨付经费的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年度奖励额不超过60万元,每家单位年度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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