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库
自创区单位举办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奖补
政策性质:自创区政策
主管部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领域:
申报方式:随报随办
实施期限:三年
起止时间:2021.01.01 - 2023.12.31
支持范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政策简介:支持自创区各类单位在境内外举办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对于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审核备案的活动,按照主办单位发生的非财政支出费用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省科技厅】征集中国-匈牙利科技合作委员会第9届例会交流项目
2020-07-01
【省科技厅】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申报2020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的通知》
2020-04-03
【省科技厅】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2020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 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征集指南》
2020-04-03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印发《河南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实施细则》
2020-12-28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匈牙利科技合作委员会第9届例会交流项目的通知.doc
下载
返回
版权所有: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