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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创区单位举办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奖补
政策性质:自创区政策 主管部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领域: 申报方式:随报随办
实施期限:三年 起止时间:2021.01.01 - 2023.12.31 支持范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政策简介:支持自创区各类单位在境内外举办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对于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审核备案的活动,按照主办单位发生的非财政支出费用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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