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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宣传工作
他山之石

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2015-2025年)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02

       前  言
       长沙、株洲、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别于1991年、1992年、2009年获国务院批准建立。2014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支持长沙、株洲、湘潭3个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为加快建设好示范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长株潭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4﹞164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和形势
       (一)现实基础
       长沙、株洲、湘潭高新区历经多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科技创新引领“两型社会”建设成效明显,城市群协同创新格局形成,有力带动了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创新创业中心之一,为示范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长株潭已经成为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动力源。近5年,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6%以上,带动全省年均增速达到33.6%,位居全国第一,成为引领中西部发展的重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2014年,示范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总量的47.3%,占全省总量的29.3%。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具备全球竞争力,长沙高新区是全球重要的工程机械制造基地,株洲高新区是全国最大的电力机车研发生产基地,湘潭高新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装备产业基地。文化创意产业领跑全国,建成全国首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新材料产业特色突出,形成了先进电池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等产业集群。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迅猛,以手机游戏、移动电商、移动阅读为主导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异军突起。生物健康产业后来居上,以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及数字化医院等为代表的生物健康产业呈高速增长态势。国际标准制定具有世界话语权,起重机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TC96)和烟花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TC264)秘书处相继落户长沙。
       长株潭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资源的重要聚集区。人才智力资源富集,2014年底,已汇聚两院院士54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73名,引进留学归国人员和海外专家1000多名。创新创业平台密集,拥有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等高等院校69所,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1000余家,国家级孵化器、加速器载体面积300多万平方米。科技金融体系完善,成立了科技支行、创投基金、天使基金、人才基金等服务平台。科技合作交流活跃,建成欧洲工业园、西班牙工业园、德国工业园、台湾工业园等对外合作基地,举办了八届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世界级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取得了世界运算速度最快的“天河二号”亿亿次超级计算机、世界大面积亩产最高的超级杂交稻、碳/碳复合刹车材料等多项世界和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
       长株潭已经成为科研院所转制改革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科研院所转制成为全国亮点,内生培育出中联重科、南车时代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长株潭72家科研院所已有39家转制为企业,近五年取得应用类科技成果3850项、转化成果2690项、制定国家标准150个,成为全省成果产出与转化的重要力量。产学研结合模式全国领先,以产业技术链为中心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共建企业研发中心。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模式具有示范效应,建立湖南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建成南方宇航非航产业园、中航湖南通用航空发动机产业园等一批军民融合产业园,探索出军民融合、成果转化的新路径。
       长株潭已经成为我国两型社会建设的引领区。两型产业发展机制不断完善,三市实施原创性改革106项,启动产业转型升级、排污权交易等重点改革,出台长株潭区域产业发展环境准入标准,探索建立两型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清洁低碳技术广泛推广,实施重大科技专项300多个,取得重大关键技术成果100多项,重点推广重金属污染治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十大清洁低碳技术。
       长株潭已经成为城市群协同创新的先导区。一体化加速协同创新步伐,长株潭已形成半小时交通圈,实现“交通同网、能源同体、电话同号、信息同享、金融同城、生态同建、污染同治”,构筑城市群协同创新的初步基础。知识产权协同共建保护创新活力,长株潭三市相继进入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截止2014年底,三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174472件和102477件,占全省的58.92 %和60.99%。
       示范区取得的成就主要得益于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三链融合”,坚定不移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大协同创新格局,坚定不移地弘扬湖湘文化的创新精神,为中西部地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重要示范。
       (二)形势与机遇
       新时期,国际国内经济环境正经历着深刻变化,国际金融危机加快催生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国内经济转型和调整步伐不断加快。示范区创新和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机遇、新要求和新挑战。
       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金融危机后,以绿色、智能和可持续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日益明晰,全球创新竞争日趋激烈。传统意义上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边界日趋模糊,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商业模式融合更加紧密,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产业更新换代不断加快。与历次科技产业革命不同的是,在此次科技产业革命的许多新兴领域中,中国与发达国家基本处于同一起跑线上,机遇难得。示范区在电子信息、地理信息、新材料、工程机械、能源装备、生物健康、轨道交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优势突出,应积极抢占全球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制高点,为国家赢得创新发展主动权做出贡献。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关键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常态,必须科学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发展为主向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转变,让科技创新成为引领新常态的新引擎。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推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真正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区作为中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高地,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中西部地区创新驱动发展。
       “一带一部”区位优势为湖南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带来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视察时作出了湖南要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依托长江建设中国经济支撑带所赋予湖南的新的区位价值和优势,这将有利于湖南承接东部产业梯度转移和对接西部大市场,推动东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要素、市场有效对接和高效配置。示范区作为湖南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要加快引领示范全省创新、开放发展,放大湖南“一带一部”融合效应,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促进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探索依靠科技创新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径。
       综合来看,示范区作为引领中西部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锋,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把握宏观战略环境和趋势,立足现有基础和优势,以更具创新的气魄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以更大的决心与勇气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汇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探索城市群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承担更多责任、发挥更大作用,为中西部地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示范。
       二、总体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长株潭地区科教资源集聚和体制机制灵活的优势,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创新人才为第一资源,按照“创新驱动、体制突破、以人为本、区域协同”的原则,积极开展激励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大程度释放创新潜力和创造活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创新驱动——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和科技资源,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同时坚持高端引领与大众创新创业相结合,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
       体制突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科研院所转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文化科技融合、人才引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全面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以人为本——把更多资源投入到“人”身上而不是“物”上面,围绕激活“人”、解放“人”、服务“人”、保护“人”的创新成果,全方位、一体化设计创新创业服务链条,充分释放创业者的活力和创造力,激发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在体制和机制上解决阻碍科技人员创业的壁垒,在制度上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保障。
       区域协同——优化示范区整体规划布局,探索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差异化发展路径,形成有机发展整体;对外加强与周边园区、省市、东中西部地区乃至有关国家的联动与协作,增强企业、产业和创新要素的国际化水平。
       (二)战略定位
       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的战略定位,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之都。
       创新驱动引领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社会和谐发展,辐射带动全省乃至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由以要素驱动为主向以创新驱动为主转变。
       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综合性示范区政策法规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在科研院所转制、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体制改革模式,为中西部地区科技体制改革作出示范。
       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发挥军用创新资源丰富、军工企业较多的优势,依托国防科技大学和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等,探索军民融合技术协同创新的新机制,建立军民融合技术协同创新平台和产业基地,完善具有长株潭特色的军民融合技术协同创新体系,为全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示范。
       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充分发挥“一带一部”优势,集聚高端创新要素,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成为引领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
       (三)发展目标
       按照“核心先行、拓展辐射、全面提升”的“三步走”路径,逐步实现示范区建设的近、中、远期目标。
       近期目标(2015-2017年):第一步,核心先行。利用三年时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翻一番”,由2014年的6500亿元增长到1.3万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打造1个万亿核心区、形成5个千亿级创新型产业集群、新引进100个高端创新团队(其中10个以上国际顶尖创新团队),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3%,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3%。获得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20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10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分别达到20家、15家以上。重点建好示范区核心区、开展政策先行先试,将示范区初步建设成为湖南省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引擎、中西部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我国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中心。
       中期目标(至2020年):第二步,拓展辐射。再用三年时间,到“十三五”末,实现示范区技工贸总收入“翻两番”,达到2.6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4%。初步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撑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城市群协同创新体系,推进军民融合、科研院所改制、科技与金融结合、文化与科技融合等特色试点示范,实现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创新资源高度集聚。促进示范区与其他园区联动发展,辐射带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
       远期目标(至2025年):第三步,全面提升。通过10年时间,全面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到2025年,力争示范区技工贸总收入实现“翻三番”,达到5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0件,技术交易额达到500亿元规模,众创空间面积达到2000万㎡。探索形成一个有利于技术转移转化和创新创业的具有全国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宏观政策架构,建立一套有利于调动创业者积极性的全社会系统响应激励机制,构建一个包括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金融服务等在内的高水平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具有较强支撑能力的高端创新创业平台,集聚一批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培育出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打造一批拥有技术主导权的产业集群和新业态,培养一种“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文化及企业家精神,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生态优化、创新资源丰富、创新产业集聚、创新实力雄厚的创新创业特区,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之都。
       三、重点任务
       (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发挥长株潭科教资源集聚优势,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成果转移转化,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推动产学研合作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1. 提升创新基础能力
       (1)积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制定示范区主导产业、先导产业技术创新路线图,集成资源积极承接核高基、传染病防治、新药创制、水体污染治理、油气田、航空发动机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快IGBT及SiC等新一代电力电子器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生物新品种培育、重金属污染防治等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承接实施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重大产业化示范项目。
       (2)布局一批科研基础设施和平台。以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健康等领域为重点,从预研、新建、推进和提升四个方面逐步完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平台体系。强化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亚欧水资源中心、国家计量检测研究院长沙分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功能,整合长株潭检验检测资源,推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检验检测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院士工作站,组建长株潭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和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国家标准创新中南基地,建设长株潭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聚集区,提高科研检测装备水平,增强国家计量基标准研制能力,夯实重大科技问题解决的物质技术基础。
       (3)健全产业创新平台体系。依托企业、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资源,围绕工程机械、先进轨道交通、航空航天、风力发电、海工装备、先进电池材料、北斗卫星导航、生物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等产业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若干专业创新平台,提供科技研发、技术服务、设备共享、检验检测等服务。积极打造云制造服务平台,进一步整合先进制造资源,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速中小制造业企业发展。建立中小企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依托湖南标准网,充实标准信息资料,提升标准服务水平,为中小企业提供针对性强的增值服务。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平台,支撑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
       2.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1)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鼓励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模式创新等各类创新活动。扩大企业在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支持龙头企业加大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发力度,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牵头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承担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研发中心建设任务。引导龙头企业生产、技术、服务外包,带动外围配套企业创新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国际认证认可,增加国际间互认。
       (2)深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建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合作开展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和攻关,联合申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鼓励和促进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检验机构与企业之间人员交流。
       (3)强化企业产品技术标准主体责任。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支持和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对新承担并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际、国家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给予一定补助资金。
       (4)推动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应用。建立新产品新技术目录导向机制,针对产业研发重点,结合企业和市场需求,发布新产品、专利转化年度目录,引导社会力量对新产品、专利转化的研发。创新对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方式,由立项补助向完成新产品开发和专利转化验收后支持转变。
       3. 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效能
       (1)积极发展研究型大学与新型研发机构 。促进在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融入长株潭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一批面向应用、体制机制灵活的高水平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和工业技术研究院,加快湖南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长株潭清华创新中心、国家计量检测研究院长沙分院、国家标准创新中南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发展,提高示范区面向产业发展的创新能力。
       (2)探索建设创业型大学。鼓励支持高校院所开设创业课程,设立创业学院、创业俱乐部,传播创业理念,营造青年科技人员和大学生敢于创业、乐于创业的氛围。鼓励成功创业者和企业家在大学内担任客座教授,开办演讲会、设立学分课程,支持高校院所向企业派遣科技特派专家,增进学术界和产业界的紧密交流。
       (3)推进科研检测设施的开放共享。加强科技资源的开放服务,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市场化方式向社会开放实验室、科研设备,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探索建立长株潭开放实验室和检验检测共享平台,为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研发、设计、中试、检测等服务。
       (二)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以构建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载体,有效整合资源,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释放蕴藏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中的无穷创意和无限财富。
       1. 积极发展众创空间
       (1)加快创业苗圃建设。在长沙高新区创业苗圃计划的基础上,着力打造覆盖示范区全域的预孵化体系,依托企业、高校院所、投资机构等全社会各界力量,加快建设一批创业创新园、创业咖啡、创业社区等创业苗圃。强化商业计划咨询、注册指导等服务能力,完善精细化的“创业种苗”培育和专业化的“成长管理”运作模式,与示范区内的孵化器、加速器共同形成梯级创业孵化体系。
       (2)建设创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借鉴车库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以“新服务、新生态、新潮流、新概念、新模式、新文化”为导向,打造一批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媒体延伸型、专业服务型、创客孵化型等创新型孵化器。建立健全孵化服务团队的激励机制和入驻企业流动机制,加快社会资本和创业孵化的深度融合,聚合各类创业要素,形成涵盖项目发现、团队构建、投资对接、商业加速、后续支撑的全过程孵化链条。
       (3)培育生态化的创业示范社区、创业创新园。积极引进和建设一批YOU+ 等以“孵化器+宿舍”为特征的新型创业公寓,为创业者提供价廉宜居的创业空间。支持各园区、大型企业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通过盘活办公楼宇和厂房,集聚创业者、投资人、创业导师、服务机构、媒体等创业要素,营造有利于大众创新创业者交流思想、沟通信息、碰撞想法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打造形成一批创业创新文化浓郁的创业生态示范社区和示范园。
       (4)扶持建设众创空间。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加大政策扶持,适应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简化企业登记手续,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补贴。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和财税政策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券等扶持手段,对众创空间内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创意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促使更多“创客” 脱颖而出。
       2. 大力培育创新创业主体
       (1)推进大众创业。把握我国创业者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大力支持大学生等年轻创业者、大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科技人员创业者、留学归国创业者等群体,不断增强示范区创业源动力。集聚一批由高端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领衔的创业服务团队。建立健全创业人才绿色通道,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企业孵化服务和政策落实工作。
       (2)引导龙头企业营造创业生态圈。借鉴百度、联想、腾讯等领军企业的经验,鼓励支持示范区龙头企业凭借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开展新一代移动通信、大数据、节能环保、生物健康等新兴技术领域的产业孵化,面向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平台,培育和孵化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形成多个从领军企业走出来的具有长株潭特色的创业系。
       (3)强化瞪羚企业 培育。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建立示范区瞪羚企业筛选体系,利用省市各级相关专项资金,为瞪羚企业发展提供多方位支持。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科技企业加速器,为瞪羚企业提供标准化、通用型、可自我调整适应市场变化的物理空间,以及专业化和个性化的研发支撑、融资支持、市场拓展等加速服务,推动瞪羚企业快速成长。
       3. 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1)建立公开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聚集统筹各类创新资源,建设公开统一的研究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政策咨询、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标准信息、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方面服务,提高效率和质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向创业企业开放研发试验设施。
       (2)推进市场化的产业组织创新。整合市场资源,积极与科技地产商等平台型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广泛参与建设众创空间载体。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健康、节能环保、工业机器人、绿色住宅等领域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服务联盟,推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合作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创业企业与硅谷、中关村、上海、深圳等地的众筹、科技博客、众包、创客等新型社交化组织建立有效链接,打造开放式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3)培育高端化的创业导师队伍。支持各类创业服务平台聘请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鼓励成功的创业者、企业家辅导投资新的创业者,形成创业者—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的互助机制。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科技成果转化、科研院所转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科技金融结合等领域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创新创业,将自主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为全国科技体制改革提供示范。
       1.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1)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市场定价机制。整合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资源,规范开展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组织科技成果展览展示、重点科技成果推介、招商对接洽谈等活动,探索协议定价和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的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和交易模式,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
       (2)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国家中部技术转移中心,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促进创新能力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发挥政府采购促进创新的作用,探索运用首购订购、非招标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鼓励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采取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或者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合作方式,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活动。加强对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组织和协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大力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鼓励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2. 深化科研院所转制改革
       (1)深化科研院所转企改制。赋予转制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独立的民事权利责任。鼓励院所转制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以产权为纽带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科研院所吸引社会资本,探索混合所有制。
       (2)创新科研机构市场化建设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创办科研机构,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借鉴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的创新模式,加快发展湖南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支持科学家吸引社会民间资本组建新型科研机构,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支持其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探索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的组织模式,推动示范区科研机构创新能力进入世界前列。
       (3)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制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职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政策。对于离岗创业科技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保留人事关系,享有相关权利。高校、院所在职称评聘和相关考核工作中,充分考虑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所取得的成效。
       3. 探索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路径
       (1)对接军工集团军民融合项目。对接兵器集团、兵装集团、中航工业、航天科技、航天科工、中国电科等军工集团,把握其军民融合发展方向,结合示范区在航空航天、海工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域的发展导向,争取在示范区内布局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
       (2)合作共建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依托军民融合骨干企业加强与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高校及江南工业集团、江麓机电集团、608所、航天科工068基地、中国电科48所等军工企业协同创新,在北斗卫星导航、海工装备、风电装备、3D打印、物联网、智能控制系统等领域,打造一批集研发、生产孵化于一体的国家或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结合),为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载体。
       (3)探索“军转民”、“民参军”的融合机制。搭建“民参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民参军”信息发布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民参军”流程咨询。鼓励支持具有较强科技创新实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取得“民参军”资质认证,简化手续做好“民参军”保密审查。加强北斗卫星导航等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扩大民口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对军用技术研发承接范围。探索开展军转民技术交易试点。。以军转民技术交易有关政策重点支持的范围和工信部《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的技术项目为重点,依托湖南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整合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和专利开展市场化推广和交易,促进军工技术向民用领域辐射和转移转化。
       4. 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
       (1)完善创业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于创业企业。支持早期创业企业,提高创业企业融资效率。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担保、科技保险、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多种形式为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扩大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支持引导地方政府、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各类针对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通过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对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给予风险补偿。
       (2)强化天使投资服务。结合下一步税制改革,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创业投资机构及投资人对长株潭创业企业进行投资。制定年度科技创业重点产业导向目录,发布创业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建立天使投资对接通道。鼓励天使投资人(机构)成立天使俱乐部、天使投资联盟等交流网络,开展天使投资人培训、天使投资案例研究、天使投资与创业者对接会等天使投资公共服务活动。
       (3)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互联网和科技金融产业融合,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业务创新,与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并购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等。积极推动园区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鼓励企业通过“售后回租”、电子商务的委托租赁等融资租赁产品获得贷款,并给予风险补偿基金、贴息等支持。发挥股权质押融资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或发行项目收益债,募集资金用于加大创新投入。
       (4)建立区域科技信用服务体系。引导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价标准,鼓励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小额贷款机构积极参考科技企业信用评价报告,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财政资助等事项办理中,将科技企业信用评级纳入审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企业投融资信息服务,广泛引进专业化水平高、公信力强的信用评级机构,整合科技资源、企业资源、中介资源和金融资源,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投融资双方信息互通,推进征信评级平台建设,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
       (5)扩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试点。在长沙高新区科技保险试点基础上,在示范区开展试点工作。鼓励保险机构不断创新和丰富科技保险产品,探索创新科技型企业在申请信用贷款或轻资产抵押贷款时,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专利质押贷款保险、信用保险保理业务、小额贷款保证类等创新科技保险业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推进专利保险试点。
       (四)建设长株潭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
       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重点,择天下英才而用之。坚持敢为人先、先行先试,注重高端引领、衔接带动,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切实抓好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建设人才智力高度密集、创新创业繁荣活跃的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
       1. 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培养
       (1)实施“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以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重点产业领域引进和培养掌握核心技术、引领产业跨越发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一批海内外创客来湘创新创业。
       (2)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依托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百人计划等国家和省内重大人才工程,立足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留学生创业园等平台,加快引进掌握国际先进技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在高端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健康、节能环保等领域引进10个以上国际顶尖创新团队。
       (3)大力培养省内领军人才。依托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湖湘人才发展支持计划等国家和省内重大人才工程,立足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重大科研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及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建设,培养一批创新能力突出、熟悉国际前沿动态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现代企业家和跨界复合型人才。
       (4)培育引进产业高技能人才。实施产业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依托大型骨干企业、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培育引进具有创新意识的高技能人才。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拓展校企合作育人途径和方式。
       (5)大力推进柔性引才用才。完善柔性引才用才机制,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打破国籍、地域等人才流动刚性制约,推动刚性引才和柔性引才并举,依托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发现、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示范区开展协同创新、科技研发、项目合作。
       2. 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1)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方法,探索建立重业绩、重贡献的科学化社会化专业化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荣誉制度,对作出杰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聘请其担任相关领域的咨询专家、顾问,推荐参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参与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重要科研计划、重要项目的咨询论证等。
       (2)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国有科技型企业,放宽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激励制度,对在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3)创新外籍高端人才使用机制。在示范区开展外籍高端人才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试点,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申请办理“永久居留证”。逐步放开对外籍留学人才创业就业的限制,提供申请就业许可、工作居留许可的便利。
       3. 提高人才联系服务水平
       (1)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建立高层次人才工作站、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企业院士工作站、中小微企业博士后科研人员产学研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认定设在企业的重点实验室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2)完善生活配套服务。完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高端人才社区,实现各类人才服务“一站式”办理,对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特别是国际顶尖人才,在签证居留、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
       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创新资源禀赋,根据科技、产业发展趋势,按照“做强主导产业、做大先导产业、培育新兴业态”的发展思路,培育一批企业集聚、要素完善、协作紧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5+5+X”的产业格局和分工明确、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空间布局,在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工业4.0”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行动以及全球新一轮产业革命中抢占先机,确立竞争优势。
       1. 做强主导产业
       (1)高端装备产业
       工程机械。以长沙高新区麓谷园区及星沙园区为核心,全面推动制造与服务融合和以互联网为纽带的产业跨界融合,重点发展一批高端特种工程机械、大型工程机械及盾构装备,利用信息化技术,研发具有感知、决策、执行等智能化功能新产品,推进液压元器件及系统、行走传动控制等关键零部件自主研制,提高工程机械产业整体研发、系统设计和技术服务总承包能力,支持发展租赁服务、设备再制造、二手机流通、技术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健全产业链条,走自主化、国际化发展道路,打造具有国际一流的工程机械装备制造研发和产业化基地。
       动力装备。以株洲高新区为核心,重点发展先进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等三大动力装备制造及安全防护产业。先进轨道交通产业,重点发展电力机车、动车组列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整车,加大车轴、转向架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力度,提升在电气控制装置、牵引电机与电器等领域的高端制造优势。通用航空产业,重点发展中小型航空发动机、飞机着陆系统、航空传动系统等零部件研制。新能源汽车产业,主攻纯电动汽车整车的研发、生产与推广示范,加快在锂电池、电动机、电控系统等领域的关键产品和技术开发,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动力谷”。
能源及矿山装备。以湘潭高新区及九华园区为核心,重点发展新能源装备、先进矿山装备等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装备产业,以风电装备、太阳能利用装备为核心,坚持以应用带市场,推动制造与服务跨界融合,重点研发大型风电机组,打造材料—叶片、轴承和主齿轮箱—整机—发电并网的风电装备产业链;聚焦光伏光热发电装备,加大光伏发电应用推广,打造晶硅材料—光伏电池及组件—系统集成的光伏产业链。先进矿山装备产业,以突破大型化、绿色化、智能化、液压化等先进矿山装备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为核心,创新发展矿山提升运输装备、矿山通风与环境控制装备、矿山安全生产等领域,打造全国领先的能源装备产业基地。
       (2)新材料产业。坚持“市场导向、延伸链条、产业协同、高端发展”的原则,重点发展先进储能材料、复合材料、先进硬质材料为主导,以新型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为支撑的新材料产业体系。以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核心,以深度加工及终端产品开发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先进电池材料、碳材料、钢材料、硬质合金材料、超硬材料等领域的研发和高端制造优势,重点突破纳米技术、高性能合金技术、金属特种加工技术等一批关键技术,大力发展适应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航空航天、装备等产业发展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全国领先的新材料产业创新示范基地。
       (3)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坚持电子信息制造业与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融合发展,重点培育发展移动智能终端及配套、物联网、基础软件、信息技术服务、高性能集成电路、地理信息、新一代电力电子器件、激光陀螺等领域。加强政府引导,大力增强物联网产业的系统集成能力,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创新、新兴应用拓展和网络建设的互动结合。加快突破核心基础软件、高端通用芯片、新一代电力电子器件、传感器等领域关键技术。大力推进智能终端、工业控制、先进轨道交通、汽车电子等领域的芯片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构建“芯片—软件—整机—系统—信息服务”产业生态链。以功率器件为突破口,发展壮大集成电路特色制造业,推动国产装备和材料在生产线上规模应用,着力提升集成电路领域的生产、设计、封装、测试工艺和水平,打造特色明显、创新体系完善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进一步提升我省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4)生物(健康与种业)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健康产业,以打造“健康中国”为引领,充分发挥基因检测等技术和平台优势,推动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健康服务等生物健康产业向高科技化、高集聚化、高统筹化方向发展。以“资源汇聚+资金支持+全球链接”为手段,着力突破新型疫苗、基因工程药物、诊断试剂等生物制药领域关键技术,推进抗肿瘤、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类等重大疾病治疗用的新药研发及仿制药开发。加快中药保健品、药用辅料、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关键产品和技术研发,建设湖南省健康产业园。构筑人才集聚高地,打造生物健康“湘军”,全面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打造“科技领先、产业领先”的健康制造国际品牌。积极发展现代种业,充分发挥我省杂交育种平台与技术优势,大力推广杂交育种技术在粮食、果蔬、药材等领域的应用,打造一批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集团。
       (5)文化创意产业。充分发挥长沙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进数字技术、信息技术在文化创意产业中的应用,引进培育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服务平台和产业载体,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能力,打造长株潭文化产业发展集聚区。重点支持数字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数字旅游和工业设计等向高端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形成具有湖湘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生产、经营、服务、运作新模式,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打造中西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新高地,带动和促进全国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发展、特色发展。
       2. 做大先导产业
       (1)移动互联网产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坚持以应用服务创新牵引带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移动视频、移动音乐、移动游戏、移动广告、电子商务等领域,积极推动移动社交网络、移动安全、人机交互、位置服务、健康服务、智能家居等基础性、趋势性应用加速发展。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鼓励发展移动政务、移动教育、移动金融、数字旅游等行业信息化应用,支持“智慧旅游”建设。鼓励传统产业应用移动互联网,促进转型升级。着力打造一批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移动互联网示范龙头企业,成为面向世界、辐射全国的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心、全国领先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创新产业基地。
       (2)绿色建筑产业。以实现建筑绿色化、提高建筑质量、提升建筑业生产效率为主要目标,以生产方式工业化为主要手段,推进建筑产业的现代化,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工程,做大做强绿色住宅产业。重点发展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积极推广木结构建筑,重点推广部品部件工业化、土建装修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全面推进绿色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市政设施的建设,带动绿色建筑设计咨询、绿色建筑制造、绿色建材、新能源、节能设备、建筑运行管理服务、智能建筑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不断发展和完善“联盟+园区+项目”的创新模式,加强产业链的资源整合,建立和完善涵盖科研、设计、开发、生产、装备、施工、建材、装修、物流、物业等方面的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联盟;推进产业集群的发展,科学布局,打造住宅产业化千亿级园区;大力推动项目建设,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全寿命周期内建设项目的整体价值。
       (3)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以维护国家战略安全、促进信息消费为导向,发挥长沙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核心技术研发和建设运营等方面的领先优势,重点推进北斗卫星导航核心芯片及模块的研发与产业化、地面增强系统、遥感应用平台、区域级检定中心、平台运营服务、终端产业化等项目建设。引导北斗卫星导航应用骨干企业、重大成果、重大项目等进一步向示范区聚集,形成集高端技术、高端终端与装备、特色应用示范、产品检测为一体的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集群。大力推动北斗卫星导航兼容终端的配备与替代,鼓励社会车辆使用北斗卫星导航产品。将示范区建成国内领先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基地。
       (4)节能环保产业。以“集群化、高端化、服务化”为导向,以满足区域内环境治理和节能升级为切入点,重点在节能技术与装备、环保技术与装备、节能服务和环境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以政策扶持助推产业发展、以标准提升释放区域需求,重点发展重金属污染防治、烟气除尘和脱硫脱硝、垃圾综合处理处置等技术和装备。加快突破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强化非晶高效节能电机、三相异步电机、稀土永磁电机等高效节能装备的高端制造优势,探索培育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环境服务等服务模式,坚持“做强龙头企业、引驻大型企业、孵化特色企业”的思路,打造国内领先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5)高技术服务业。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科技创新与服务创新相融合”的发展原则,依托本地丰富的科技文化资源、优越的区位交通条件,重点发展研发服务、创业孵化、检测认证、科技咨询和技术转移等高技术服务业以及地质灾害预防、防暴恐检测等公共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金融、高端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培育发展电子商务、在线教育、大数据、O2O等利用信息化技术的新型服务业态。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服务流程创新与科技创新的相互结合,建立带动湖南、辐射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充满活力、各具特色的高技术服务业集群。
       3. 培育新兴业态
       把握当前全球第三次工业革命发展趋势,聚焦互联网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等先进技术的演进态势,在三大技术相互融合发展催生巨量新兴产业的背景下,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相结合、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相结合,前瞻把握未来市场需求,抢抓机遇、积极布局,培育发展互联网+、3D打印、工业机器人、大数据、云计算、可穿戴设备、干细胞、石墨烯、碳化硅纤维等一批产业新业态,全面提升产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4. 统筹规划空间布局
       坚持“资源共享、事业共创、利益共赢”的发展理念,围绕产业集群发展,按照法定城乡规划及“一区三谷多园”的架构,逐步完善空间布局,在三市形成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资金链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统筹资源配置,优化产业布局,统一组织协调,鼓励和促进各分园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创新要素合理流动、产业发展优势互补。
       “一区”即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谷”为示范区核心区,分别是:“长沙•麓谷创新谷”,发挥长沙高新区的科研资源优势和创意产业优势,鼓励科技创新、汇聚一流人才,重点建设研发总部、新兴产业创新与设计中心、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三大功能区;“株洲•中国动力谷”, 依托株洲高新区在先进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的产业基础及研发优势,集聚资源、突出特色,着重打造新能源汽车、高端动力装备制造产业密集区;“湘潭智造谷”,立足于湘潭高新区机电一体化、电控技术优势,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制造与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形成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发+制造+服务”全产业链的核心产业集群。
       同时,按照“产业发展差异化、资源利用最优化、整体功能最大化”的思路,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为载体,在长株潭三市规划建设若干园区,统筹产业布局。长沙以麓谷、星沙、浏阳等国家级产业园区为载体,重点发展工程机械、工业机器人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株洲以高新区为载体,重点发展动力装备产业集群;湘潭以高新区、九华等国家级园区等为载体,重点发展能源及矿山装备产业集群;辐射带动雨花、宁乡、金洲、望城、暮云、天心、韶山、昭山等一批省级以上特色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集群;隆平、浏阳、荷塘、昭山、天易、湘乡等园区,重点发展生物健康产业集群;宁乡、望城、金洲、天元、醴陵、茶陵、雨湖等园区,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集群;雨花、湘乡等园区,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金霞、临空、岳塘等园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产业集群;以株洲、平江、湘潭雨湖等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为载体,重点发展军民融合产业集群。
       构建科学评价机制,加强对各园区创新资源集聚利用和经济效益的统计分析、动态监测、考核评估,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各分园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相应的激励和退出机制。
       (六)推动区域开放协同
       根据长株潭在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的核心地位和“一带一部”区位中的优势,以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为重点,全面推进跨区域开放合作,对接东中西部大市场,面向全国创造发展新空间,面向世界加快推进国际化,建设中部地区开放发展的先锋区域,打造成为推动东中西部地区开放融合发展的重要引擎。
       1. 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协同创新
       建立城市群协同推进机制和考核评估体系。坚持以制度创新突破行政管理体制障碍,建立省统筹、市建设、区域协同、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城与城、园与园、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同。改变传统“GDP”考核导向,建立责任分工明确的示范区动态评估考核体系,重点突出对示范区合作项目、交流互动、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国际化等方面的考核,增加对省相关部门、所在市地方政府支持示范区建设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2. 强化与东西部地区创新合作交流
       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的产业与科技对接。进一步推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中关村、东湖、张江、深圳、苏南、天津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之间的合作交流,共同探索示范区建设的有效做法。推动与中部和长江经济带各类科技园区建立更为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创新合作模式、招商引资、品牌输出、产业转移等方面加强衔接合作。推动长株潭城市群、武汉城市圈、环鄱阳湖经济圈融合发展,促进长江中游区域经济一体化。
       3. 引领带动中西部地区转型创新发展
       (1)合作共建创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发挥示范区在“众创空间”建设发展方面的经验优势,支持长株潭三市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等机构与中西部地区各地方开展合作,采取设立分支机构、输出服务、人员培训等模式共建创业苗圃、创新型孵化器、加速器、创业社区等“众创空间”,引领中西部地区创新创业发展。
       (2)推动创新资源跨区域流动共享。搭建“长株潭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提供创新资源数据库、科技成果资讯等线上服务,举办长株潭创新资源流动与共享论坛、创新资源交流会、高层次科技人才行等线下服务,推动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资源在长株潭示范区与中西部地区各区域间自由流动。
       (3)探索园区共建等异地合作模式。积极与中西部各市地区开展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完善现有产业链配套,开展新兴产业的区域分工协作。鼓励支持长株潭高等院校与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共建大学科技园,提升地方科技发展水平。鼓励长株潭示范区龙头企业与中西部地方政府共建企业园,健全下游及内部配套体系。
       4. 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1)建设国际创新园。以产业国际化、人才国际化和公共配套服务国际化为原则,主动与国外园区开展合作,于示范区内规划建设国际创新园,打造长株潭承接国际高新技术转移与项目引进及产业化的专业基地。
       (2)组建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积极与海外顶尖高校共建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为示范区培养“国际型、复合型、创业型”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打造能够直触产业前沿、具备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实力的特色产业创新基地。
       (3)强化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吸引国际优秀企业在示范区设立研发中心,支持优秀海外人才在示范区创新创业。鼓励示范区内高校院所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国际重大科技计划,鼓励企业设立海外研发、销售与生产网络。
       (4)加强国际人脉网络链接。实施华人创新社群链接计划,与创新资源尖峰地区的华人社群建立长效联络机制,邀请海外高端创新人才到长株潭示范区参观调研、互动交流,实现与全球创新高地的开放合作和紧密链接。
       (七)引领绿色发展
       完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机制,通过政府绿色采购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领示范区绿色发展。
       1.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完善土地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完善入园项目审核制度,建立项目准入指标体系,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积极组织节地评价,加强企业用地合同管理,明确企业用地建设规范与违约处置办法。
       (2)创新土地集约利用方式。鼓励发展孵化器、加速器、创业空间等集约式开发建设模式。制定严格的企业用地退出管理流程与实施办法。加大建成区土地资源挖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土地资源向效益好、集约利用率高的企业流转。
       (3)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占用耕地。确实无法避免的,要按照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提前落实补充耕地。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理,特殊保护,除国家重大项目确实无法避让外,不得涉及基本农田。
       2. 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1)推广绿色节能技术。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协同推进机制,依托亚欧水资源研究和利用中心、中南大学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湖南)、湖南省节能服务产业联盟等科研平台,集中突破一批节能环保关键技术,推广应用重金属污染治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十大清洁低碳技术,以及清洁发展机制(CDM)和合同能源管理(EMC)等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通过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引导和促进企业开发清洁低碳产品。
       (2)发展循环经济。按照“资源集约使用、产品互为共生、废物循环利用、污染集中处理”的要求,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鼓励企业建立循环经济联合体,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实行清洁生产,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强化原料消耗管理,实现内部工艺间能源梯级利用和物料循环使用。
       (3)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引导、培养公众低碳消费习惯,提倡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以绿色节能标准建设商务建筑,改进已有商务楼的供暖、制冷、照明系统。营造示范区电子办公环境,推行无纸化办公,合理回收和再利用电子垃圾。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共建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湖南省政府成立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在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并做好本规划与其他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协调衔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省科技厅。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作为建设主体,分别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密切部省联系。湖南省政府加强与部际协调小组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配合,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各项专项改革工作和先行先试政策,共同推动示范区的建设与发展。
       强化监督考核与宣传。部际协调小组负责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示范区建设情况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进展情况,对建设经验进行总结宣传与推广。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从服务提供者向服务组织者转变,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制度,做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估、监督和公示。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三谷多园”及省级以上园区管理体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跨部门串并联组合审批,提高审批效率,着力营造低成本、高效率的投资环境。
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发挥社会力量,重点培育和发展经济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类等社会组织。深化社会公共事务服务方式改革,探索建立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和政府良性互动的公共管理机制,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支持探索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模式,争取成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两法衔接”,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长效机制,加大依法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途径解决机制,积极推进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立“12330”知识产权投诉举报通道,建立24小时接受举报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技术交易、成果转化中的专利维权机制,加强应对专利纠纷尤其是重大、涉外专利案件的维权援助工作。探索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体现创新的经济价值;研究建立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
       加强科技创新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把知识产权保护贯穿到科技创新各个阶段,重大科技项目、产业创新工程项目在申报和验收环节应提交知识产权分析和总结报告。有效保护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兑现职务发明奖励报酬,切实保障职务发明人收益权、署名权,鼓励职务发明人合理受让单位拟放弃的专利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切实加强创新成果的专利保护,强化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坚持技术成果的权利化、专利管理和保护的规范化,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保护。
       加强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对重大攻关、重大引进、重大并购及重大产业化项目,应加强以评估分析为重点的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健全政府投入项目和涉及国有资产的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评估和论证,促进决策科学化,有效防止技术盲目引进和自主知识产权流失,确保国家安全。
       加强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针对示范区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和保护;加大核心专利和重大技术标准的融合力度及品牌建设,指导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联盟;完善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与预警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国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等工作。加强文化产业、涉农、贸易和展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大力培育行政管理、司法审判、企业管理、中介服务、教学研究等各类知识产权人才。
       (四)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建设长株潭标准信息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标准信息检索、标准提供服务,及时通报WTO/TBT信息,搭建企业产品走出去桥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鼓励企业、科研院所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对主导、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的企业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和奖励。
       (五)建立新型实用科技智库
       成立示范区科技战略咨询和评估委员会。整合咨询公司、投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知识产权机构等专业化服务机构,邀请国内外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智库,开展长株潭示范区重大战略需求专题调研与论证,发挥其在战略规划、政策制定、重大立项决策等方面的咨询作用。
       加强软科学研究。以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目的,围绕示范区创新创业生态、体制机制创新、创新型产业发展、城市群协同创新等战略问题持续开展研究,为示范区相关部门科学化决策、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撑。研究项目完成后,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加强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
       (六)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
       研究出台加快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构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科研院所转制、军民融合、科技金融结合、人才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支持示范区在体制机制改革和激励创新政策等方面率先突破。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由地方研究在优化整合各类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和新增资金的基础上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制订并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统筹用于示范区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创业扶持、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服务购买、政策补贴等。
       (七)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加大对成功创业者、青年创业者、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创业服务机构的宣传力度,推广优秀创业企业及创业团队的先进模式和经验,推出一批长株潭创业形象大使,树立一批新时代创业者的偶像,传播长株潭创业精神,使创业在长株潭地区成为一种价值导向。引入专业培训团队,借助众创空间平台,开展创新创业培训。组织实施“创业中国”行动计划,积极承办跨地区跨领域的全国性、国际性创业活动。利用科交会、湘洽会等会展平台,邀请世界知名企业家、创业者、企业导师和创投机构对投资趋势、技术潮流和商业模式展开互动交流。支持举办湖南青年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科技创新大讲堂等活动,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创新创业。弘扬“敢为人先”的湖湘文化,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人才和创业团队落户长株潭。
       (八)强化法治保障
       加强示范区建设的立法工作,及时把一些成熟做法和政策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研究制定《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和相关配套文件,为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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