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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自创区相关政策兑现资金的通知

来源:洛阳高新区   发布日期:2020-04-1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扶持区内创新引领型企业、创新引领型人才、创新引领型机构、创新引领型平台,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全面加快我区自创区核心区建设步伐,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6〕27号)、《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洛发〔2016〕32号)、《洛阳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支持创新创业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洛开工文〔2017〕44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财政资金奖补具体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科〔2017〕53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7〕50号)等相关文件,经企业申报、业务部门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以及对外公示等程序,现决定拨付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3387万元,其中首次提交高企材料并通过初审兑现资金47万元,首次通过高企兑现资金2500万元,重新认定高企兑现资金840万元。

       获得专项资金的单位应严格按照《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洛阳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洛开〔2019〕40号)及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金。特此通知。

附件:
       洛阳高新区自创区相关政策兑现名单.docx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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