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市科技局、财政局《关于建议下达2018年度郑州市科技服务业后补助专项经费的函》(郑科函〔2019〕8号)有关规定,现向区内企业拨付郑州市2018年科技服务业后补助专项资金。请附件1中涉及的企业按照附件2要求填写收据,并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12:00前将收据送至郑州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三楼电梯旁,原科技局),过期未交收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胡天春, 曹庆海 联系电话:67992615。
注意事项:
1.公司名称和文件名称不一致的,在交收据的同时,请附“单位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收据务必字迹清晰,反面写的内容不能印到正面,盖出的财务专用章要清晰、完整,日期、收款人(或填票人)也要填写。
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附件_1:2018年度郑州市高新区科技服务业补助专项资金表.docx
附件_2:收据填写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