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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2-11-23

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财教〔2022〕209号)和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第二批经费建议的函》,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详见附件,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60599-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按照具体支出用向列入相应科目)。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有关市县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和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表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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