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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2-11-17

有关省辖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211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预拨2023年度“三区”科技人才专项支持计划中央预算资金的函》,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2023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预算(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功能分类科目,按照具体用向列入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按照《河南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豫科〔2014〕117号)要求,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表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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