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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郑州市2018年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高新区   发布日期:2019-04-17

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市科技局、财政局《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细则》(郑科规〔2017〕4号)有关规定,现向区内企业拨付郑州市2018年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请附件1中涉及的企业按照附件2要求填写收据,并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12:00前将收据送至郑州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三楼电梯旁,原科技局),过期未交收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天春   联系电话:61662605,67992615。

       注意事项:

       1.公司名称和文件名称不一致的,在交收据的同时,请附“单位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收据务必字迹清晰,反面写的内容不能印到正面,盖出的财务专用章要清晰、完整,日期、收款人(或填票人)也要填写。

    

 

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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