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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郑州高新区2017年度国内专利资助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资助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高新区   发布日期:2018-04-02

区内各专利权人:

    根据郑开管〔2016〕60号文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现向区内申请高新区2017年度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企业及非职务发明人拨付资金。请明细表中涉及的专利权人携带填好的收据到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办理,要求按照明细表内的金额开具收据(参照附件1或附件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按照非职务发明人提交相关收据。非职务发明人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填写附件收据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办理需要另外提供专利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需写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人委托被委托人办理哪一批资助的拨款手续,金额等信息),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涉及到的企业及非职务发明人于2018年4月4日下午4:00前,将相关收据送至郑州高新区知识产权局。

  另:1.收据务必字迹清晰,反面写的内容不能印到正面,盖出的财务专用章要清晰、完整,日期、收款人(或填票人)也要填写;

    2.授权与批量专利资助分开填写收据。

  地址:郑州高新区创业中心1号楼C区5楼东C512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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